追收误区及对策

追收误区

形成如此大规模的外贸欠款难以收回,固然与人民币升值而导致企业出口难度加大,企业因为竞争激烈而采取赊销等信用交易方式以赢得客户有关,而次贷危机的发生,诱发了境外进口商大面积违约。但是,发生违约的外贸欠款数额相关并不大,一般为数十万美元,超过百万美元,甚至数百万美元的,比较鲜见。因此即使因为次贷危机的发生,造成境外进口企业支付困难,但对于数额仅为数十万美元的应付帐款,只要采用及时有效的外贸欠款追收方式,境外进口商是完全能够尽早支付的。

那么,造成国内出口企业大规模外贸欠款的真正的、主要原因在于:  
1、误以为海外欠款追收程序烦琐,对境外追讨感觉畏惧,进而自感成效与胜算不大。  
2、由于多数欠款仅为数十万美元,误以为聘请律师追讨,甚至是国外的律师追讨,成本巨大,不够经济,因而没有聘请律师的动力。  
3、没有与境外律师交流的渠道,对于境外律师行业不了解,即使想聘请境外律师协助追讨欠款,也有投师无门之感。  
4、误以为聘请律师就是要打官司,要预先支付大笔律师费,要花费漫长时间,是否会象国内那样,从起诉到执行遥遥无期,即使最终胜诉,届时能否追讨回财产,心中无底。

追收对策

直接聘请与境外律师具有合作关系的中国律师协助追讨,是境内出口企业首选。

追讨外贸欠款的所面临的真实境况又是什么呢?下面分析会有助于境内出口企业形成正确的认识:  
1、境外进口商通常会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即使发生资金支付困难,数十万美元的欠款,只要追讨及时,措施得当,是不难解决的。和境内欠款企业一样,在同等追讨条件下,他们往往会优先清偿中小数额的欠款,以避免众多中小债权人群起讨债,造成企业信誉丧失,无法维持正常的经营和生存。  
2、对于类似于中国出口企业的中小债权人,境外进口商通常会认为,这些债主们不会采取对他们构成压力的追讨措施,所以,会拖延甚至忽视我们出口企业的从企业自身发出的清偿请求。  
3、由中国境内律师代客户发出追讨欠款律师函,并在函中明确,如境外进口商不作出积极的回应,将聘请境外进口商当地的律师行协助追讨,直至提起司法诉讼。在这种情形下,境外进口商通常会感觉到巨大的压力,原因在于:

西方国家是信用体系很发达的商业社会,信用是企业的生存之本,每个企业必须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中国出口企业如直接向境外进口商追讨,并不能在他们的信用记录中留下任何痕迹,所以对他们不构成真正的压力。而一旦进口商所在地的律师出面追讨,则会在境外进口商的信用记录中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说,追讨的第一步,发出律师函,尤其是境外进口商当地律师发出律师涵,通常是很严厉,也是很有效的追讨措施。

西方国家的法制注重保护债权人,惩罚违约。所以一旦发生违约欠款情形,所有有关追偿欠款发生的费用,都得由违约方负担。在西方国家律师费用确实高昂,但所有的费用最终由债务人承担。所以对于数额不大的欠款,真正要聘请境外律师时,需要顾忌的不是中国出口企业,而是境外进口商。无论如何,他们都会避免因为数额不大的欠款而被告上法庭,致使信用严重受损,同时还要为债权人代为支村高额的律师费用。

由以上可知,聘请境外进口商所在的律师协助追讨,是最有效的外贸欠款追讨措施。诚然,境内出口企业很难与境外律师直接接接触。即使有直接交流的机会,沟通上也会有很多的障碍,彼此也很难形成互信。境外律师楼会要求境内企业预先支付高额的律师费,境内企业对境外律师楼缺乏了解与信任。所以双方很难达成合作。在这种情形下,嘉宋律师楼由于与美欧日韩等主要进口国的律师楼形成的国际律师合作关系,能够为境内企业的外贸欠款追讨,提供从前期的咨询,设计追讨方案到与境外律师楼合作,代为向境外进口商追讨,直至实际回收欠款,提供专业、高效、经济可行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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