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案例一

2005年10月,我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署买卖合同,约定,B公司向A公司购买纺织品一宗,计110万美元,分三期发货,B公司于收到货后十五日内付相应货物的款项,第一期、第二期双方均严格履行了合同,但A公司依约发出第三期货物后,B公司以质量瑕疵、财务紧张等原因一直未依约定付款,遂产生争议。

嘉宋律师分析本所律师接到案件后,经了解,A公司严格履行合同,发的货物均无质量瑕疵,B公司未付款的真正原因是当地销售出了问题。经多次联系,B公司仍未付款。本所在与B公司商谈时,无意间了解到B公司与某世界知名企业有业务往来,本所遂联系了该知名企业在美国及中国的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向其反映了B公司与A公司业务往来中存在的问题,该知名企业依其惯例向B公司征询其信用问题,B公司迫于压力于是主动联系本所,及时向A公司支付了第三期货款,案件得及顺利解决。

案例二

国内A公司与美国B公司于2005年8签署《机械产品购销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出口机械产品一宗,计250万美元,FOB大连,约定因执行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2005年10月,双方通过传真方式签署补充协议,将交易价格调整为275万美元。合同签订后,A公司依约履行义务后,B公司支付货款180万美元,余款95万美元以各种理由至今未付,由此成案。

嘉宋律师分析

由于B公司系美国公司,经调查其于我国没有分支机构,亦没有财产。接案后,本所根据实际情况基于尽速解决纠纷及时收回货款的考虑,本所律师立即联系美国的律师团队,向B公司出具律师函,明确如果不付款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由于美国的信用体系相对完善,通过当地律师操作,如B公司拒不履行,将被记载信用不良记录,将对其正常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B公司收到律师函后,立即与本所的美国律师团队取得联系,进入协商解决程序。尽管双方约定若产生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但裁决后可能仍会面临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基于上述种种,经多次商谈,双方达成还款协议,A公司承诺放弃5万美元的债权,B公司于十五日内向A公司偿还了90万美元,较快的解决了该笔欠款。

案例三

2006年3月,江苏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价值60万美元的玩具出口合同,A公司于收到B公司30%的预付款后开始发货,依约定,B公司须于货物发出后二十日内将余款付清。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出运货物后,多次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B公司催讨, B公司一直口头承诺将付款,但日后却以种种理由要求延期支付,催讨无结果。甚至后来,B公司开始躲避A公司的催款问询。A公司在自行催款无效的情况下,遂委托嘉宋律师代为追讨。

嘉宋律师分析

接到案件后,本所立即联系美国律师合作伙伴,对B公司开展了资信调查,了解该公司信誉不好,由于近期销售问题赢利状况也不尽人意,但毕竟还有一定数额的资产。得知这一情况,并征得A公司同意后,本所美国合作律师向B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履行合同,否则,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但B公司于接到律师函后仍未应。结合B公司的一贯态度,我们认为B公司信誉极低,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并向A公司提出建议。在征得A公司同意后,收集证据,办妥翻译、公证等事项,在美国向B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判令B公司向A公司支付剩余货款42万美元,并承担律师费等。最终,经过各方努力,A公司收回了欠款。

案例四

2006年7月,我国江西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瓷器出口合同,B公司向A公司购买瓷器一宗,价值80万美元,A公司于收到B公司25%的预付款后开始发货,依约定,B公司须于货物发出后二十日内将余款付清,若发生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解决。但B公司于收到货物后以瓷器损坏过多由拒绝付款。

嘉宋律师分析

接到案件后,本所律师审阅了A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了解了当时的情况,立即联系了美国的合作律师向B公司发出律师函,但B公司不予理睬。经调查,A公司严格履行了合同,交货后风险(瓷器运输途中的损坏)应由B公司承担,B公司资产状况还可以,但信誉较差。经诉前追讨,B公司仍拒不付款。鉴于B公司资产状况,本所建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本所律师代理A公司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取得了胜诉裁决。鉴于中国和美国均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本所律师联合美国合作律师向美国申请承认及执行仲裁裁决,并顺利收回了欠款及律师费等费用。

案例五

2007年5月,北京A公司与德国B公司签署《电脑购销合同》, B公司向A公司购买电脑若干台,价款共计10万美元。合同签订后,A公司依约履行义务后,B公司一直未付货款,A公司人员难以与B公司取得联系。

嘉宋律师分析

经了解,B公司由于公司规模不大,于中国亦没有业务,认为A公司不熟悉当地法律环境,无法与其直接联系等理由,认为A公司可能迫于追讨难度而放弃追讨,是有意不付款。本所接到案件后,本所立即与本所在当地律师及资信调查机构取得联系,委托当地律师向B公司出具律师函,并要求其承担律师费,并明确告知如不履行,将采取法律行动。B公司见状,慑于威力立即与本所联系,并向A公司及时支付了10万美元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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